分享溫馨短文一則。換算幸福。

我有一個朋友, 
13
歲時,正是花季的年齡,不幸雙目失明,
 
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

沒想到,盲童都很羨慕他, 
因為畢竟有13年的時間 

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 
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 

太陽如何明亮, 
白雲如何飄逸, 
天空如何蔚藍。 
他更知道爸爸、媽媽的笑臉。 
很多盲童都說, 
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就是最大的幸福。 
而他卻知道這樣多, 

他對那些盲童來說, 
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 

正因如此, 
他懂得了滿足,他更懂得了珍惜。 
在盲校中, 

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掌握的才藝也最多。 

同時,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 
他們也是幸福的,沒了雙眼,
 
你可以聽,可以撫摸, 

你可以講,可以唱, 
還可以跑,可以跳。 
因為有了快樂, 
整個盲校
 
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 

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

前幾天, 
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 
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 
一位寧夏石嘴山人。 
上海人說, 
他現在每月收入6000多元, 
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4000多元。 

話音剛落, 
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 
有的說: 
我一個月才掙1000多元, 
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4 個月的工資呀, 
你真是太幸福了。

對此,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 
他說

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 
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
 
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 

每月可有4000多元的存款, 
一年可存 5 萬元左右,按說已經不少了, 
和我相比,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
 
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 
在我那裡,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 
而上海卻在上萬元。 

如此算來, 
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 10年就夠了, 
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20年,
 
這樣算來, 

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 

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  

「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 
  那你應該高興才對, 
  幸虧沒紮在眼裡。」

美國第 32屆總統的富蘭克林.羅斯福 
家中曾失竊,損失慘重。 
朋友寫信安慰他, 
羅斯福回信說:

「親愛的朋友,謝謝你的安慰, 
 我現在一切都好,也依然幸福。
 
 感謝上帝, 

 因為: 
 第一,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 
 而沒有傷害我生命;
 
第二, 

 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而不是全部; 
第三, 

最值得慶幸的是,做賊的是他,而不是我。」

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 
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 
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

所以說,有什麼樣的幸福定義,
 
就會有什麼樣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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